營業秘密

【防止公司機密被洩漏的方法】

防止公司機密被洩漏

彭成翔律師

【防止公司機密被洩漏的方法】

前言:

A公司為高科技公司,在業界針對某項科技產品具有領先之技術,A公司內部要如何保護其獨有的「營業秘密」?倘若重要的技術人員甲在公司離職後到競爭對手B處工作,A公司可以採取何種手段防止獨有的機密被利用或洩漏?

以下提供四個保護公司獨有機密的方法:

以保密協議及強化人員的保密義務:

在僱傭契約中訂立保密協議是保護營業秘密的起手式,除了盡可能描述保密範圍(例如產品製造方法、產品配方、客戶資料、契約內容等),也應將保密義務期間擴充到離職、合約終止後,才能真正達到保密義務之目的。

訂立明確的機密管理規則強化保護措施:

例如規定機密資訊禁止攜出、不得轉借;外寄機密資訊時應標明機密並獲得主管審核,有此等規則可讓法院在案件審理時認定符合保密措施。

設立工作日誌證明資訊接觸者之範圍:

在前開例子,假設A公司往後要主張甲不得利用機密資訊,訴訟當中勢必要舉證甲曾接觸過機密資訊,於歷史資料中記錄相關資訊將有利於訴訟中的舉證。

利用訴訟及假處分防止離職員工利用或洩漏機密資訊:

依據營業秘密法,當營業秘密有受侵害之虞時,就可以請求防止。甲離職後到競爭的B公司,A公司可以證明機密資訊確有價值,A、B公司屬於競爭產業,請求法院禁止甲利用機密資訊,並可以在判決前就預先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迅速保護。


延伸閱讀:
中成專欄-《針對營業秘密,公司能用什麼方法保護》

實務見解判決:
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民暫字第1號裁定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智字第3號


彭成翔律師

若有任何法律問題,歡迎來電諮詢或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帳號,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:

來電諮詢專線:02-2563-8900

社群粉絲專頁:中成國際法律事務所

#中成國際法律事務所#律師推薦#律師事務所推薦#彭成翔律師#營業秘密#合理保護措施#定暫時狀態處分#保密協議#公司法顧#企業法顧#法律顧問